【延發業績】聯交所及證監會發出進一步指引 允延60日刊發年報

證監會及聯交所就上市公司刊發業績的安排,發出進一步指引。

指引列明,如果發行人能夠在3月底前刊發未與核數師議定的初步業績,聯交所一般不會要求發行人的證券停牌。在其他情況下,發行人應該盡快諮詢聯交所以討論個別情況,包括關鍵財務數據,例如資產、負債、收入和支出及股東權益變動,以及已發生的任何重大事項和重大交易的影響。

如果發行人在3月31日或之前刊發初步業績、管理帳目或重要財務資料,發行人可延遲刊發其年度報告,初次延期最多為2020年3月16日起計的60天,即5月中旬。由於疫情存在不確定性,聯交所將按發行人的個別情況而考慮進一步延期的申請。

詳情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hkex.com.hk/News/News-Release/2020/2003163news…

在未來的日子,華師會繼續與不同金融機構及政府部門爭取更多紓困措施,為向受這次疫情重創或受防疫抗疫措施影響的企業及市民提供協助或援助,與各位會員共度時艱。